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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投集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免承租企业房屋租金实施方案
2020-04-14
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积极应对新冠疫情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意见》(青西新管办发〔2020〕8 号),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区属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免承租企业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青西新财〔2020〕33号)的具体要求,为做好集团本部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减免承租企业房屋租金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规定
(一)实施主体
疫情期间,减免承租企业房屋租金实施主体包括:集团本部及所属全资子公司。
(二)减免对象
承租区属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 含个体工商户,下同)。
(三)政策口径
对承租集团本部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性房产的企业,由房产所属企业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研究减免或减半收取 1-3 个月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
存在间接承租集团本部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性房产的, 转租方不应实质性享受本次减免政策,应督促其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企业,确保实际经营的企业最终受益。
二、组织实施
集团结合企业实际,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减免租金领导小组,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做好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三、办理流程
1.摸底
集团本部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应摸清承租方、实际经营承租方(如有间接出租方的)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形成房产承租方和实际经营承租方两个清单。
2告知
按照摸底情况,通过公告、电话、电子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告知政策范围内的承租企业,做到应知尽知。告知内容应包括:减免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受理时间,申请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等。
3.受理
集团本部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设立受理通道,申请人需提供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承租方、实际经营承租方证明材料),集团本部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收取材料后,根据董事会通过方案,负责组织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疫情期间,尽量避免人流集聚,可以通过网络、信函、电话通讯等多种方式予以受理。
4.审批
根据减免房租政策具体落实方案及内部管理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减免范围及减免金额等内容。
5.反馈
减免事项审批通过后,由经办部门及时书面告知承租方,并尽快办理减免房租手续。办理减免工作中,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避免产生不稳定因素。
6.报备
集团本部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实施减免后需要报财务管理中心报备减免承租企业房租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并留档备查。
四、责任追究
减免房租办理过程中,集团本部相关部门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应严格制度流程,加强内部管控,依法依规依章办理,确保政策减免落到实处。
对于违法违纪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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